2005年第5期/总第36期
增值税基和企业所得税基是决定税收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长时间保持稳定增长,是否能说明两个税基之间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如果有联系,大小是多少,又是哪些因素共同影响两个税基?本文通过在陕西境内采集的九个行业1526个样本,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调研。认为增值税基与所得税基是具有相关性的,而且相关性非常显著,但是不同行业之间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两者的弹性系数又是有差异的,并且单个企业两个税基并不必然表现出相关性。
我国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在于公平税负、鼓励个人投资和与国际接轨。2000年以来的统计资料表明,这类企业的数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政策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通过联系实际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个人经营收入所得税的个别级次税率与其它级次税率的政策目标不尽一致。这种局部与整体不协调的缺陷会导致新的税负不公,进而影响到政策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