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中国着手改革每年近 5 万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在 2014 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 220 个减少至 150 个左右的基础上,中国决定继续清理整顿被视为“部门权力象征”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而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寻租和腐败空间。
这是 2 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中公布的改革内容。这一意见作为新一轮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将改革利剑指向了每年近 5 万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启动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权力寻租和腐败之风的大背景下,徐徐开启的又一场政府部门“自我革命”。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于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通过集中地方部分财力,重点用于增加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以实现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中国地方财政而言,一般性转移支付使用不受限制,好比“雪中送碳”,有助于弥补区域间公共服务差距。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国务院意见共提出了针对转移支付的九项改革举措,最大亮点是明确中国转移支付制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今后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占比提高到 60%以上。尽管近年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不断增加,增强了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资金散、乱、小难以形成合力,地方配套负担重,转移支付管理漏洞多等,成为基层反映强烈的部分问题。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严控专项转移支付的系列举措,包括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款专用规定;严控新设专项、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一般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项目过多过滥导致资金使用'撒胡椒面’,最终形成部门利益格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削减整合专项,将直接触动政府部门利益,是一场政府“自我削权”的革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
此外,依照新预算法有关要求,国务院意见明确,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中央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承担配套资金。此前,对不少地方而言,辛辛苦苦要来的专项资金,用起来却很难。一些地方需要为中央专项资金提供配套,配套比例有时高达 1:1,一些贫困县区不得已通过银行高成本贷款来进行配套,结果导致财政“雪上加霜”。
“取消地方配套,无疑将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减少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有关专家表示,削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会触动部门利益,自然会受到阻力,但关键是要树立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理念,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倒逼地方政府转变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旧理念,强化地方责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上海自贸区去年新增 2015 个外商投资项目
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了解到,2014 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新增外商投资项目 2015 个,比 2013年猛增 4.5 倍,其中九成项目是按照负面清单通过备案设立的。
据统计,2014 年,上海自贸区新增外资项目的合同外资达 92.35 亿美元,占当年上海吸引合同外资总量的近三成。在 2015 个新增外资项目中,两成集中在金融、文化、专业服务、社会服务等开放新领域,显示出自贸区独特的吸引力。
强大的自贸区效应带动上海 2014 年吸引外资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吸引合同外资 316.08 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 181.66 亿美元,比 2013 年分别增长 26.8%和 8.3%,其中实到外资实现了连续 15 年保持增长。引人关注的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上海外资企业效益总体良好,成为上海吸引外资持续增长的最好解释。
根据对纳入可比口径的在沪 1.63 万家外资企业运营状况进行监测,2014 年 1 至 11 月,上海外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纳税三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 6.7%、12.9%和 11.4%。其中,营业收入增幅超过两位数的行业有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商贸业,同比分别增长 19.4%、16.8%、11.7%和 10.7%。
统计显示,2014 年,共有 45 家外资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地区总部,其中三分之一被认定为亚太区总部。截至当年底,累计落户上海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研发中心分别达 490 家、297 家和 381 家,上海继续成为中国内地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机构最集中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