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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红驹: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阶段性划分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迄今,已历时七年。不仅客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对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各国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理念及其政策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常态”一词在全球范围内不胫而走,即是上述种种深刻变化的标志所在。
世界经济不平衡发展的“新常态”
站在从 2014 年迈向 2015 年的关节点上审视当前全球经济的运行态势,可以发现,尽管经历了长达七年的危机和反危机的反复较量,经济的复苏势头仍然弱于预期,主要经济体运行正在经历着新一轮较大的波动。低速增长中的不平衡更为明显。
美国主要宏观指标好转,经济复苏的基础较好,中长期竞争力在加强,美元可能进入升值周期,货币政策已从量化宽松(QE)退出,重点转向何时以及何种方式加息;欧洲因增长迟滞,欧洲版的量化宽松政策呼之欲出;
日本在实施“安倍经济学”后仍然出现负增长,继续扩大 QE 规模;俄罗斯受美国发动的石油战和金融战影响,面临资金外逃、卢布贬值、股市下跌、进口食品价格上涨导致通胀上升、经济增长减速等一系列问题,其后续发展可能演变为危机并影响国际经济复苏;印度经济增长仍保持 5%左右但通胀率较高,巴西经济增长大幅下滑同时面临较高的通胀率。美国与其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合作的难度加大。地缘政治、长期宽松政策的刺激使得全球经济
存在下行风险。全球经济复苏弱于预期,美国新能源革命导致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美元升值,欧佩克国家和俄罗斯等石油出口国就压缩原油产量难以协调,这些因素共同导致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降,拉低全球的通货膨胀率。
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就国内来看,中国经济迈入大转型时期的“新常态”,过去的“旧常态”难以为继,而我们所期待和追求的“目标新常态”还任重道远,从“旧常态”到“目标新常态”之间的这一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经济安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公平正义等重要方面都在演化。2014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九个方面概括中国经济发展的九个趋势性变化,对于同一认识、落实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4 年至 2020 年之间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决定了这一时期是转型期,人口结构老龄化、服务业比重上升、城市化速度趋缓等中长期结构因素在这一时期会保持其原有趋势,但周期性因素会发生转折性变化。中国经济增速从以往的平均 10%左右降至 7.5%左右,既有人口、产业结构变化等中长期的结构性因素,也有短期的周期性因素。根据周期性因素的转折性变化和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2014 年至 2017 年,以“三期叠加”和初始化改革、“挤水分”、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核心特征,可称之为“新常态 I”。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是这一阶段最为突出的周期性影响因素,这一时期的宏观经济工作需要去过剩产能、去债务杠杆、去房地产价格泡沫,化解加大经济下行压力的周期性因素。
2018 年至 2020 年,“三期叠加”之后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称之为“新常态 II”。这一阶段,在前期完成去产能、去杠杆、去泡沫的基础上,加大经济下行压力的周期因素被化解后,创新和改革红利集中释放,经济围绕潜在经济增长率开始新的经济上升周期,到 2020 年顺利实现改革目标和十八大双倍增计划。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2013 年中国人均 GDP 为 6629 美元,即便不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收入倍增长计划意味着到 2020 年中国人均 GDP 将超过 10000 美元,实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目标。
2020 年之后,根据《决定》的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改革方略得以实施,中国将进入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一种新的发展态势,可称之为“新常态Ⅲ”。“新常态Ⅲ”的核心是,在“新常态 I”和“新常态 II” 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